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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于建設單位平行發(fā)包的工程是否還可以計取施工配合費
【學員問題】對于建設單位平行發(fā)包的工程,是否還可以計取施工配合費?
【解答】對于這種情況,應該看施工的工藝是否需要配合。還有施工合同是怎么樣簽訂的。一般來講,如果是塑鋼窗、防盜門的制作安裝等工程,建設單位另行發(fā)包,實際上是需要做主體的施工單位提供電源、垂直運輸等項配合的,這樣的情況是應該計取施工配合費的。一般正常的情況,配合費應該是該項工程造價的4%,由建設單位和承做門窗的施工單位各承擔2%.
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,供參考,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、指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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